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北京市委員會(簡稱政協北京市委員會或北京市政協)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地方委員會組織,是北京市具有廣泛代表性的愛國統一戰線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
一、北京市政協的歷史發展
1949年8月9日,北平市各界代表會議在中山公園中山堂召開,代表332名,界別25個。會后產生了北平市各界代表會議協議委員會,1949年11月13日正式更名為協商委員會,代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地方委員會職權。這就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北京市委員會的前身。
1949年11月20日,北京市第二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第一次會議在中山公園中山堂召開。代表405名,界別34個。從本屆會議開始正式代行人民代表大會職權。會議選舉協商委員會委員40名,彭真為協商委員會主席,劉仁、錢端升、梁思成、余心清為副主席。
1951年2月26日,北京市第三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第一次會議在中山公園中山堂召開。代表519名,界別34個。會議選舉協商委員會委員63名,彭真當選主席,劉仁、錢端升、梁思成、寧武當選副主席,薛子正為秘書長。
1952年8月11日,北京市第四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第一次會議在中山公園中山堂召開。代表555名,界別34個。會議選舉協商委員會委員69名,彭真當選主席,劉仁、錢端升、梁思成、蔣光鼐當選副主席,李樂光為秘書長。
在中共北京市委領導下,北京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發揮統一戰線組織作用,圍繞建設新北京積極開展工作,協同北京市人民政府籌備召開各界人民代表會議;聯系各界人士,向市委和市政府反映人民意見,向群眾宣傳解放軍政策法令;審議市政府交議的文件和議案;協助政府動員各界人士參加土地改革、抗美援朝、鎮壓反革命等各項社會改革運動;發起并推動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各界愛國人士進行時事和政策學習。1950年7月建立了民主黨派雙周聯席會制度。
1954年8月,北京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北京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完成了代行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的歷史任務,北京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代行地方人民政協職權也告結束。按照《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關于地方委員會的規定,在中共北京市委領導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北京市第一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于1955年4月26日在中山公園中山堂召開,正式成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北京市委員會。第一屆市政協委員235名,界別27個。政協北京市第二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于1959年9月10日召開。委員463名,界別34個。政協北京市第三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于1962年12月17日召開。委員519名,界別34個。政協北京市第四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于1965年9月6日召開。委員529名,界別34個。劉仁任政協北京市第一至四屆委員會主席。在這期間擔任過副主席的有:張友漁、蔣光鼐、吳晗、肖明、錢端升、梁思成、余心清、凌其峻、萬里、陳鵬、陳垣、王炯、林巧稚、廖沫沙、王源興、崔月犁、楊寬麟、夏翔。崔月犁任第一屆委員會秘書長,兼任第四屆委員會秘書長。廖沫沙任第二屆委員會秘書長,兼任第三屆委員會秘書長。
在政協北京市委員會第一至四屆10年期間,委員界別不斷擴大,人數逐漸增多,具有更加廣泛的代表性。這一時期的主要工作是:按照《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認真履行職能,圍繞黨和國家的大政方針、統一戰線的重大問題和北京市各個時期的中心工作開展了大量的政治協商活動;組織推動各民主黨派、各界人士學習時事政治、方針政策;協調統一戰線內部關系,認真貫徹“長期共存、互相監督”的方針。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運動開始。8月,北京市政協被迫停止活動。1976年10月,中國共產黨粉碎了“四人幫”,結束了長達10年的“文化大革命”。人民政協開始恢復工作。政協北京市第五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于1977年11月22日召開。委員646名,界別33個。丁國鈺、趙鵬飛任政協北京市第五屆委員會主席。鄭天翔、劉紹文、王笑一、郭影秋、陳克寒、范儒生、嚴濟慈、張亮、范瑾、崔月犁、高戈、夏翔、侯鏡如、聞家駟、浦潔修、雷潔瓊、廖沫沙、劉涌、郭步岳、羅青、賀翼張、梁正中、林彤、王子如、張光斗、蘇從周、陸宗達、孫孚凌、顧均正、丁貢南、陳明紹、巫寶三任副主席。高戈兼任秘書長。
1978年12月,中國共產黨舉行了具有偉大歷史意義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我國進入了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時期。1979年6月,鄧小平同志在全國政協五屆二次會議上的開幕詞,宣告愛國統一戰線和人民政協進入了新的歷史發展階段,闡明了人民政協在新的歷史時期的光榮職責和任務。從此,北京市政協的工作進入了新的歷史時期。20多年來,北京市政協以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在中共北京市委領導和全國政協指導下,以團結、民主為主題,認真履行人民政協職能,努力開創工作新局面,推動本市民主政治建設的發展,為北京市的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做出應有貢獻。
政協北京市第六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于1983年3月12日召開。委員676名,界別設置37個。劉導生、范瑾、白介夫任主席。高戈、廖沫沙、蘇從周、陸宗達、劉涌、鄧季惺、夏翔、張光斗、郭步岳、巫寶三、丁貢南、闞冠卿、羅青、林彤、關世雄、李伯康、李晨、甘英、安林任副主席。李天綬任秘書長。
政協北京市第七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于1988年1月20日召開。委員686名,界別設置37個。白介夫任主席。封明為、王大明、關世雄、孫孚凌、張明義、李伯康、夏翔、許嘉璐、祝諶予、闞冠卿、陳仲頤、甘英任副主席。李天綬、杜審微任秘書長。
政協北京市第八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于1993年1月27日召開。委員686名,界別設置36個。王大明任主席。封明為、孫孚凌、沈仁道、陳仲頤、祝諶予、陳大白、王澍寰、盧松華、張廉云、錢易、萬嗣銓、王之泰、靳晉任副主席。李伯康任顧問,杜審微、宋維良任秘書長。
政協北京市第九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于1998年1月12日召開。委員698名,界別設置36個。陳廣文任主席。沈仁道、盧松華、萬嗣銓、錢易、杜宜瑾、李荻生、宋維良、韓汝琦、朱相遠、陸道培、孫安民、傅鐵山、朱育誠、畢群、梅向明、黃以云、滿運來任副主席。宋維良(兼)任秘書長、黃以云(兼)任秘書長。
政協北京市第十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于2003年1月12日召開。委員720名,界別設置32個。程世峨、陽安江任主席。黃以云、黃承祥、韓汝琦、朱相遠、傅鐵山、滿運來、王長連、張和平、陳難先、陳建生、葉文虎、唐曉青任副主席。李建華任秘書長。
政協北京市第十一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于2008年1月19日召開。委員729名,界別設置32個。陽安江、王安順任主席。沈寶昌、唐曉青、王偉、陳平、趙文芝、熊大新、傅惠民、葛劍平、王永慶、馬大龍、蔡國雄、黎曉宏任副主席。閆仲秋任秘書長。
政協北京市第十二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于2013年1月21日召開。委員761名,界別設置32個。吉林任主席。沈寶昌、唐曉青、陳平、趙文芝、傅惠民、葛劍平、王永慶、馬大龍、蔡國雄、閆仲秋、李長友任副主席。周毓秋任秘書長。
政協北京市第十三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于2018年1月22日召開。委員759名,界別設置32個。吉林、魏小東任主席。楊藝文、程紅、牛青山、林撫生、劉忠范、陳軍、燕瑛、王寧、崔述強、張家明、楊斌、王紅任副主席。嚴力強、于長輝任秘書長。
政協北京市第十四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于2023年1月14日召開。委員760名,界別設置32個。魏小東任主席。崔述強、張家明、程紅、盧彥、王紅、林撫生、劉忠范、陳軍、燕瑛、王金南、郭延紅任副主席。韓子榮任黨組成員。韓昱任秘書長。
二、北京市政協的主要職能
依據政協章程規定,北京市政協的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民主監督,組織參加市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參政議政,并把加強思想政治引領、廣泛凝聚共識貫穿履職工作之中。
政治協商是對國家和北京市的大政方針以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在決策之前進行協商和就決策執行過程中的重要問題進行協商。政治協商的主要形式是政協舉行的各種協商會議,其中包括:政協委員會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主席會議、常務委員專題座談會、各專門委員會會議,根據需要召開的各黨派、無黨派愛國人士、人民團體、少數民族人士和各界愛國人士的代表參加的協商座談會等,以及政協負責人或委員應邀列席市委召開的常委會、全委會或人大常委會舉行的人民代表大會、有關常務委員會,市政府舉行的部署工作、研究重大問題的常務會議和全體會議,聽取有關情況,直接參與協商討論。此外,還通過舉辦情況通報會、議政會、聽取意見座談會等進行協商活動。
民主監督是在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礎上,參加人民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協組織的各種活動中,依據政協章程,以提出意見、批評、建議的方式進行的協商式監督。民主監督的主要形式是通過政協委員會全體會議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意見、建議;通過常務委員會、主席會議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議案;各專門委員會、民主監督組提出的建議或有關視察、考察報告;參加市委、市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的調查和檢查活動。
參政議政是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的拓展與延伸。其內容除政治協商、民主監督規定的內容外,還包括選擇人民群眾關心、黨政部門重視、政協有條件做的課題,組織調查和研究,積極主動地向黨政領導機關提出建設性的意見;通過多種方式,廣開言路、廣開才路,充分發揮委員專長和作用,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獻計獻策;廣泛參與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活動,對一些共同關心的事項開展評議等等。
政協章程提出把加強思想政治引領、廣泛凝聚共識貫穿履職工作之中,這意味著人民政協要把凝聚共識作為重要職能。加強思想政治引領、廣泛凝聚共識,就是要把中共中央決策部署和對人民政協工作的要求落實下去,把海內外中華兒女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來,努力使人民政協成為堅持和加強黨對各項工作領導的重要陣地、用黨的創新理論團結教育引導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臺、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礎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識的重要渠道。
三、北京市政協的組織機構
根據政協章程規定,北京市政協設常務委員會主持會務,常務委員會由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委員組成,其成員由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各民族和各界代表人士協商提名,經全體會議選舉產生。每屆政協委員會的參加單位、委員名額和人選,由上屆常務委員會協商并決定,每屆任期五年。
按照政協章程規定,北京市政協設立辦公廳,在秘書長領導下進行工作。根據工作需要設立提案委員會,學習委員會、經濟委員會、農業和農村委員會、科技教育委員會、人口資源環境和建設委員會、文旅衛體和文史委員會、社會和法制委員會、民族和宗教委員會、港澳臺僑和外事委員會等10個專門委員會。專門委員會是在常務委員會和主席會議領導下的工作機構。各專門委員會設主任一人,副主任、委員若干人。專門委員會下設辦公室,作為辦事機構。北京市政協還設立人事聯絡室、研究室等工作機構。
四、北京市政協履職實踐
近年來,市政協在中共北京市委領導下,立足人民政協的性質定位,切實發揮專門協商機構作用,認真履行各項職能,工作取得了新進展新成效。
(一)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市政協開展政治理論學習主要有四種形式。一是第一議題制度;二是建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座談會制度;三是持續開展“團結在光輝的旗幟下”委員教育;四是專題輔導,打造了政協報告廳、委員講堂等學習品牌。市政協還建立了理論研究基地,強化對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的理論研究和宣傳闡釋。通過各種學習活動,推動各界委員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二)圍繞關乎“國之大者”的首都工作開展政治協商。每年,中共北京市委會同市政府、市政協制定政協年度協商工作計劃,確定政治協商議題。市政協政治協商的主要形式包括全體會議、專題議政性常務委員會會議、專題協商會、議政會、協商座談會,以及組織委員參與立法協商。北京市政協運用這些協商形式,緊扣加強“四個中心”功能建設、提高“四個服務”水平、“五子”聯動融入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等全市中心工作,為黨政決策提供重要參考。
(三)以黨委政府重要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為重點開展民主監督。市政協開展民主監督主要有四種形式。一是專項監督,政協年度協商工作計劃一般都包含1-2個監督性議題;二是依托民主監督組開展專題監督,市政協共設有新聞輿論、財政預算、城市管理、法治建設、民生建設、國際交往中心功能建設六個民主監督組;三是在經常性履職中開展監督工作;四是開展常態化民主監督。
(四)發揮聯系廣泛、智力密集、渠道暢通優勢積極參政議政。市政協主要通過調查研究、視察考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參政議政。不斷深化市領導領銜辦理、督辦重點提案機制,創新“市民對話一把手·提案辦理面對面”全媒體直播協商平臺,持續提高提案工作質量。市政協調研報告、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經常得到各級領導批示,在促進黨委政府科學民主決策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五)為助推新時代首都發展廣泛凝聚共識、匯聚力量。市政協堅持雙向發力,在履職中把凝聚共識與建言資政一體設計、一體落實。建立各民主黨派在政協中發揮作用的工作機制,建立主席會議成員列名聯系界別、委員中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等機制,連續舉辦盧溝橋醒獅越野跑、紀念“五一口號”長走活動,利用傳統節日、重要紀念日開展團結聯誼。做好民族宗教、港澳臺僑工作,促進“五大關系”(政黨關系、民族關系、宗教關系、階層關系、海內外同胞關系)和諧。制定加強委員聯系群眾工作的意見,推動建立市級層面委員工作室,指導各區政協建立委員工作站,組織委員面向各界群眾開展社會宣講,團結服務群眾。推動“京華議事廳”活動在十六區政協全面鋪開,把協商議事平臺直接搭建到百姓家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