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口發展是關系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大事。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對健全人口發展支持和服務體系作出專題部署,強調完善生育支持體系建設,推動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2024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 推動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的若干措施》,從4方面提出系列生育支持措施,為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平、促進人口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當前,我國總人口持續負增長,少子化、老齡化、區域人口增減分化的趨勢性特征日益突出。2022年起,北京市常住人口自然增長率連續出現負增長。新華社調查顯示,多數網民對生育三孩持觀望態度,其中由住房、教育、就業等因素造成的生育養育成本負擔過重是網民不愿生育的主要原因。市婦聯調研及信訪發現,婦女群眾關注點主要集中在女性就業壓力、經濟負擔以及相關配套措施支持等方面;企業出于市場競爭和用工成本的考慮,在雇傭育齡女性時有顧慮,部分女性反映職場發展中遭遇“生育懲罰”。生育成本過高成為影響育齡家庭生育意愿、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的重要負面因素之一。
一是用人單位承擔的生育成本較高。根據2022年北京市社會平均工資測算,用人單位為一名育齡女性負擔的生育一孩的成本大致在2.4至12.2萬元之間,一些企業還需負擔生育女職工的替代用工間接成本。二是育兒假和男性陪產假執行成本高。因對假期的工資待遇標準、法律責任沒有具體規定,部分企業執行此類假期時存在抵觸情緒,故現實中執行不到位,監管存在堵點。三是生育醫療費用自費比例高且不能實時報銷,需要用人單位到窗口為參保職工報銷,流程有待優化。
建議進一步細化完善北京市生育支持政策體系,通過多種方式補貼生育,建立生育成本共擔機制,切實提升群眾生育意愿,讓人口紅利由家庭和社會共享。
完善生育休假制度,降低企業承擔的生育假成本,指導和監督生育休假落實。評估基金的支付能力,準確測算由醫療保險基金承擔30天延長生育假和陪產假等假期所產生的生育成本,減輕企業負擔。出臺政策指引,將育兒假、陪產假等生育假期執行納入勞動保護范圍,加強對企業生育假期政策落實情況的督查。
完善生育補貼制度,以財政補貼和稅費減免等方式減輕家庭及企業負擔。建議增加二孩、三孩父母個人所得稅抵扣額。加大對生育友好企業稅費減免和財政補貼力度,對當年有女職工生育二孩、三孩的企業適當減稅,通過財政補貼的方式降低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額度。
增強生育保險功能,擴大生育保險參保范圍、提高生育醫療費用報銷標準、簡化生育待遇申領流程。建議將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新就業形態人員納入生育保險,未就業婦女通過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提高生育醫療費用報銷比例,減少個人及家庭負擔部分。在生育待遇申領方面,建議推動生育醫療費用實時結算,優化醫保經辦服務流程。